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💧 3-1-1随身液体合规检查预设

医用必需液体坐飞机携带规定:100ml安检豁免与申报流程指南

液体容积与豁免判定

超过100毫升 — 法律明文豁免3-1-1随身液体限制

依据民航局及国际民航组织医疗用品特殊豁免规定

✓ 医疗特殊豁免:允许按航程合理剂量随身携带

💧 3-1-1 液体规则单品速查

每位乘客限带一个 1 升透明拉链袋;每个容器标称容量必须在 100 毫升(3.4 盎司)或以下。

体积计算仅供参考 — 实际装载受容器几何形状影响。必需药品及婴儿食品属于豁免项(过检需声明)。 需要打包整袋液体?逐个规划您的容器 →

民航安全检查标准与国际LAGs液体法规

处方及非处方液态药品、胰岛素、生理盐水、眼药水和医疗营养液依法享有民航100ml液体限制豁免。乘客可按飞行途中及旅行期间合理所需剂量随身携带。过安检时必须主动向安检人员申报并接受单独检查。

Governing Standard: TSA Special Procedures & Title 14 CFR Part 382 TSA Disabilities and Medical Conditions Screening Protocol ↗

常见问题解答 (FAQ)

带超过100ml的液体药品必须出示医生处方或诊断证明吗?

建议随身携带医院处方、病历或药品说明书,以便安检人员核实快速放行。

如何向安检人员申报医用液体?

在进入X光机安检前,主动将药品从随身行李中取出,向安检员说明为医疗必需品。